国际象棋网络比赛须知
第一章网络赛事组织
第一条国际象棋网络赛事应遵照国际棋联和中国国际象棋协会相关竞赛文件。
第二条网络赛事的主办方和承办方应成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赛事的所有财务、技术和组织事务等工作。
第三条网络赛事应根据比赛类型、参赛棋手情况等综合考量,设置适当的参赛人数上限。
第四条网络赛事应根据比赛类型、参赛棋手情况等综合考量,经过测试后选定一个网络平台比赛。
第五条组委会应组织适足的裁判员和工作人员,保障赛事顺利进行。
第六条网络赛事应建立及时有效的联系沟通方式,保证组委会、裁判员、工作人员、参赛棋手、领队等所有赛事相关人员通讯顺畅。
第七条组委会须保证公平公正的比赛环境,应根据比赛情况制定有效的反作弊措施。建议采取视频直播监控、棋手自我录制比赛视频等方式。
第八条网络比赛应成立仲裁委员会,仲裁组委会成员由至少3名高水平、比赛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
第九条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结果,仲裁委员会将采取一切手段确保比赛的公平。根据举报、数据分析和仲裁委员会研讨后认为疑似作弊的情况,组委会有权作出重赛、判负或取消棋手参赛资格等决定。仲裁委员会对棋手的判罚为最终决定。
第十条因为有疑似作弊嫌疑而被判罚的棋手,其处罚范围仅限于网络比赛,不影响棋手线下比赛。判罚依据可参照《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比赛赛风赛纪管理规定》。
第二章 棋手须知
第十一条棋手自愿报名参加国际象棋网络比赛,报名后应遵照中国国际象棋协会相关竞赛文件、比赛规程及补充细则等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参赛棋手应保证比赛环境达到基本比赛标准,具体如下:
1.比赛环境应设立在小范围独立区域,保证比赛设备、网络、光源等达到比赛标准。
2.比赛环境须保持安静,严禁参赛棋手发出不必要的声音。
3.棋手比赛时应面向墙壁,禁止直接面向窗户或门。
4.除比赛设备外比赛区域内不能有其他电子设备。(如比赛要求使用直播设备、录制设备等,棋手则根据组委会要求执行。)
5.参赛棋手身边不能放置国际象棋相关书籍资料等,裁判员可以要求参赛棋手协助检查比赛环境。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须知解释权属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