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群体司关于举办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暨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培训班(2019年第二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群体处:
为指导地方建设完善全民健身设施、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水平、推动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体育总局群体司将组织举办“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暨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培训班(2019年第二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9年12月16日至20日(16日报到,20日离会)
二、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金谷国际酒店,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308号
三、参加培训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群体处有关负责同志各1人;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市)级或县级体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各2人。
四、培训主要内容
培训班课程包括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管理理论、政策和操作实务,主要有:
(一)全民健身工作有关政策和操作实务;
(二)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三)智慧体育;
(四)体育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全民健身中心和体育场馆的运营管理;
(六)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七)政府招标采购实务。
五、有关要求
参加培训人员差旅费自理,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由体育总局负担。如提前到达或推迟离会,食宿费自理。超过培训名额的人员全部费用自理。
请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体育局群体处于11月30日前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暨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培训班报名表(2019年第二期)》(见附件)盖章传真至体育总局群体司,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untisipeixunban@126.com。
附件: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暨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培训班(2019年第二期)报名表
体育总局群体司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