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2019年度国家级教练职务审定材料的通知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2019年度
国家级教练职务审定材料的通知
体人字〔2019〕196号
(体育总局办公厅2019年5月2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国家级教练职务审定工作,根据《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人职发〔1994〕17号)和《关于认真做好〈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贯彻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体人字〔1996〕150号)文件精神,现就报送2019年度国家级教练职务审定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审定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的详细目录(首行注明被推荐人姓名、单位、申报职务,如破格申报,须同时标注破格推荐,之后列明全部申报材料清单)。
(二)省级体育部门提交推荐评审综合报告,说明被推荐人员姓名、参加评审的系列、现职务级别、推荐理由以及职称工作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三)省(区、市)体育系统推荐审定的须由省(区、市)人事厅(局)出具委托评审函。
(四)《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其中:
1.个人填报的内容均须打印,每页每项须填写齐全,没有的填“无”;
2.“项目”栏,须填写具体项目,以国家正式开展的运动项目名称为准;
3.“参加工作时间”及“任教练时间”栏,须填写具体年、月,不可笼统填写“已工作多少年”或“已任教多少年”;
4.“工作经历”栏,曾担任或现任国家队教练的,须如实填写,时间须具体到月;
5.“论文、学术交流”栏,填写的论文名称要与实际提供的论文稿件相符;
6.培养队员/队伍成绩情况表:注明比赛名称的同时,须注明参赛项目;训练竞赛部门审核意见栏,须加盖公章确认;
7.培养队员输送情况表:训练竞赛部门审核意见栏,须加盖公章确认。
申报人对同一位运动员的培训时间必须前后一致,对培训时间填写不清楚的,不予录入。
(五)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任高级教练以来正式发表的论文2篇。
论文只提交任高级教练以来正式发表的论文,并在文稿右上角注明发表时间,发表的刊物、期号,获奖情况等。
(七)《专家对教练员论文鉴定表》(附件2)。
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从本单位外聘请两名以上专家对同一论文或论著分别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必须注明是否具备拟申报职务任职资格所需的学术水平。具体要求为:
1.两名外单位专家对同一篇论文分别进行鉴定(鉴定一篇论文即可);
2.两名专家分别填写论文鉴定表;
3.鉴定专家职务不低于申报人拟申报职务;
4.《论文鉴定表》均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八)《2019年度推荐审定国家级教练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
由省级体育部门统一填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用A3纸规格填写、报送。
(九)公示情况说明。
公示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体育教练员、体育科研、运动医学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体人字〔2011〕321号)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情况说明由申报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供。说明须包括公示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范围、公示结果等基本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职称外语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同等条件下通过职称外语考试者各单位可优先推荐。各省(区、市)审定高级以下教练员职务可参照本条款执行。
(十一)其他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送推荐评审材料(含复印件)须字迹清晰并按照A4复印纸的规格裁剪整齐(附件3除外)。
(二)推荐单位要认真核对学历证书、职称任职通知(职称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职称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遗失的,须提供档案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三)破格推荐审定者,必须单独附报告,说明破格原因。按照属地政策放宽要求的须提供省级人事(职改)部门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
(四)参加审定的教练员所报送的材料请自留底稿,除《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退。
(五)申报材料装袋报送(无需装订)。
(六)跨季跨项跨界输送运动员至冬季项目的教练员破格晋升任职资格,可一并申报,请按照《电话通知》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三、报送时间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才服务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
邮编:100763
联系人:于苗苗张欣芳
电话:(010)87182096 87183970
E-mail:rlzxrcfwb@126.com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网站(中国体育人才网,网址:www.tyrc.org.cn)查询、下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