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面向北京市公开选聘中层领导干部的公告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在直属事业单位中层领导干部聘任中试行公开选聘工作的通知》(体人字〔2002〕49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选聘中层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体人字〔2003〕247号)的要求,受体育文化发展中心的委托,经人事司批准,对体育文化发展中心1个中层领导干部岗位面向北京市进行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岗位
基建处副处长。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
体育总局机关公务员和京内直属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同时面向北京市范围进行公开选聘。
三、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的报名资格及条件,还应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基本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体育总局系统人员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办法。报名者填写《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中层领导干部报名表》(体育总局系统人员使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
2.北京市范围人员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办法。报名者填写《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中层领导干部报名表》(北京市范围人员使用),于
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事代理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国家体育总局东办公楼410室。
邮编:100763。
3.报名表可从附件中下载。
4.人力中心按照报名资格及条件、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并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www.puppyelite.com)、中国体育人才网(www.tyrc.gov.cn)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将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取消。如该岗位取消选聘,允许报考该岗位的总局系统人员改报同时进行选聘的其他岗位1次。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其中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范围为《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为
(三)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考察实行预告制,由选聘单位向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选聘单位成立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进行民主测评。
(五)确定拟聘人选
选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备案。
(六)聘任
根据备案的结果,选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聘任。
五、其他事项
(一)竞聘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聘的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不得弄虚作假、欺骗组织,不得搞不正当活动。
(二)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人事司、监察局进行指导和监督。人力中心将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公开选聘,保证公开选聘工作的客观、公正、透明。
(三)本次公开选聘的相关信息将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www.puppyelite.com)、中国体育人才网(www.tyrc.gov.cn)上公布,欢迎大家查询。
联系人:多化文、史伟。
电话:87182005、67159766。
传真:87183085。
附件:1.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公开选聘中层领导干部岗位一览表.xls